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灌南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灌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根据规定制定工作方案,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及时向决策机关报告执行情况。
二、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将履行决策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征求县政府领导意见,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等单位审查通过后,提请县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2025年度灌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灌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灌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县发改委 | 2025年12月 |
2 | 《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灌南生态环境局 | 2025年12月 |